
近日,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(以下简称“花都区分局”)正式核发福宁路15-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该项目作为花都区危旧房自主更新“3.0”模式的标杆,创新采用“跨宗共建,多元功能”实施路径,成功破解了老旧城区多产权、多用途地块更新改造的规划审批瓶颈,标志着花都区在探索内涵式城市更新方面取得关键突破。
福宁路15-17号地处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核心区,涉及4栋建于上世纪70—80年代的混合结构房屋。经专业鉴定,其中3栋为最高等级的D级危房,1栋为C级危房,居民改造意愿强烈。与以往单体危房改造不同,该项目涉及多宗权属用地、多种登记功能(含住宅、办公、商业),如何在保障各方权益的前提下实现连片更新,是摆在规划工作面前的“硬骨头”。
面对这一复杂局面,花都区分局深入践行“人民城市人民建”理念,坚持问题导向,打出了一套规划审批“组合拳”:
首先,打破宗地界限,创新“跨宗共建”机制。针对多宗地分割导致空间难以统筹的难题,花都区分局突破传统“一宗一建”思维定式,将4栋房屋涉及的多个权属单元在规划层面进行统筹,允许跨宗地整合建设、统一设计、联合报建;通过优化用地审批流程,免去单独申请规划条件环节,直接以合法产权面积为基数推进改造,并据此核定规划建设规模,实现了规划管控与实施效率的有机统一。
改造设计效果图
其次,坚持登记功能,保障多元主体权益。针对房屋历史登记功能与现行控规不符的问题,秉持“尊重历史、实事求是”原则,确立以历史登记功能为法定依据的报建原则。在改造中延续原有住宅、办公、商业功能,并在竣工后依据原证载用途分别办理不动产登记,既维护了国土空间规划的严肃性,又充分保障了不同产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改造前后对比图
此外,强化民生导向,精准补齐设施短板。在不突破政策上限的前提下,允许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按不超过30%的比例上浮,且严格限定专项用于非成套住宅成套化改造,以及社区议事厅、健身场所、消防水池等公服和市政设施配建,确保新增规模“取之于民、用之于民”。
通过整合原有两栋住宅(福宁路15-1号与15-2号)建设为一栋8层建筑并实施首层架空,建筑密度由58%降至29.94%,释放出的空间统筹增设机动车泊位42个、非机动车泊位60个,基本实现“一户一车位”,彻底改变了片区面貌。
福宁路项目的顺利获批,是花都区分局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《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(2023版)》及广州市相关政策的生动实践。
从集群街2号的“单栋突围”(1.0模式)到新华坊的“商业连片”(2.0模式),再到福宁路的“跨宗共建”(3.0模式),花都正以一次次规划技术创新,推动老城实现从“住有所居”向“住有宜居”的品质跃升。
未来,广州规划资源系统将继续聚焦民生难题,持续深化改革,护航更多城市更新项目落地见效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南方+记者 李鹏程
通讯员 穗规资宣直接配资官网首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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